为适应北京市印章行业发展的需要,在本市“公章审批系统”全市联网后,印章企业更加需要在坚持经营自律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管理依法经营,保证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升印章行业信誉,促进社会和谐。
一、划分等级的依据
划分印章企业等级应依照“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治办字〔2005〕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印章行业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北京市承制公章企业开业的资质条件”,以此作为企业分等定级的基础条件,并辅之以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要素,形成本市印章企业必需达到的标准。在此基本标准之上,设置划分等级的标准为三级(以评定星数为标志),一级(三星☆☆☆)二级(二星☆☆)三级(一星☆)。
二、印章企业开办必须达到的基本标准
1、注册资金在10万以上。
2、经营生产场地是自有或租用期在三年以上。
3、经营生产场地总面积不少于80M2;其中经营业务面积20 M2、生产加工车间35 M2,管理用房25 M2,有独立的业务接交件场地,生产加工车间及库房和办公室。
4、须有刻制印章的专业生产设备(包括计算机、激光雕刻机、光敏制章机、三维雕刻机各一套)。
5、印章企业须按“北京市公安局公章审批系统”要求上网的相关设施(含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扫描机、电话机、监控摄像设备等)。
6、须有公章保管专用保险柜,留存公章档案专用档案柜(符合开业资质条件留存公章档案5年以上)。
7、须有承制公章的企业所必须的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各项制度(包括验证登记、承接制作、检验监销、保管取货,可疑情况报告、消防措施、安全生产、财务管理、劳动管理、内部安保等),做到制度明示责任到人。
8、加入北京市印章行业协会,接受行业工作指导,自觉遵守行规行约,执行行业自律。
9、生产技术人员须参加行业技术培训,按行业标准刻制印章,企业有上网印章质量达标认定书。
10、业务人员须参加行业培训,达到上网操作规范及有关特业法规的专业知识,持证上岗。
三、企业等级划分的原则
在本市印章企业达到基本标准后,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申请上等级。共划分三个等级,具体标准:分别在企业设备设施与管理制度、管理规范、责任落实,以及专业人员构成上划分。
四、等级评估的程序
1、企业自评。企业负责人根据等级标准和企业达到的条件,根据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全的原则,填报自评表,写出自评报告并附相应申报材料送协会。
2、评估组初评。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和初评。
3、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委会对企业自律和评估组初评报告统一进行审核,听取各方意见,投票表决,前后综合给出评审结论。
五、评委会组成
评委人员组成由协会常务理事会提出意见,由行业中的专家、企业代表、公安主管机关代表等组成。
六、评估范围
1、所有协会的会员企业。
2、对不参加行业年检,有违反特业法规被通告的企业不参加评估。
3、须达到行业开业资质与达到行业基本标准的企业可以申请参加。
七、评估时段( 月 日—— 月 日)
1、申报阶段( 月 日—— 月 日)
“提交自查报告”准备所须文件
2、实地评估( 月 日—— 月 日)
听取申报企业自评、检查申报文件
3、评议阶段( 月 日—— 月 日)
评委集体讨论征询特行意见
在协会网站公示一周
发授星级企业牌证
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印章企业高度重视,在不断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抓好本企业基础建设,重视切实提升本企业软硬件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参加等级评定工作,为北京的和谐社会建设和重树首都印章行业形象做出应有的贡献。
|